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提升档案馆公共服务功能
2012-08-15孙连鑫
黑龙江史志 2012年8期
孙连鑫
(鹤岗市档案局 黑龙江 鹤岗 154100)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它是婚姻登记工作的原始记录,是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凭证,具有重要的凭证作用。作为记录婚姻关系的婚姻登记档案,不仅记录着婚姻当事人的相关信息,与个人生活诸环节密切相关,而且由于婚姻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密切联系使其在公民办理财产分割、继承、申报登记等诸多事务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凭证作用。近年来,各地档案馆不断提出公共服务的理念,将公共服务作为档案馆主要的工作宗旨。因此,我市档案馆应切实转变思维方式,创新服务理念,树立以人为本,为公众服务的思想理念,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为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所服务,大力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提升档案馆的公共服务功能。
一、我市档案利用工作呈现新趋势
随着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档案馆的进一步开放及公众档案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市的档案利用工作呈现出新的趋向。一是个人利用档案数量迅速增长。2005年市档案馆共接待查阅档案378人次,其中个人查阅147人次,占45%;2006年,全年利用档案1083人次,其中个人查阅783人次,占72%;而今年1~5月份,在498人次档案利用中,个人查阅的就有410人次,占82%,所占比例迅速提高。二是个人利用档案内容相对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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