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说书牍文的特点
2012-08-15宋超
黑龙江史志 2012年21期
宋 超
(西藏民族学院 陕西 咸阳 712082)
一、书牍文的概念
在古代臣下向皇帝陈言进词所写的公文与亲朋好友间的私人信件,都叫为书。但是在古代书分为两类,一种属于公牍文的“奏疏”;另一种是单称为“书”,或者称为“书牍”、“书札”、“书简”,属于应用“书牍”类。其中吴讷《文章辩体》中讲:“按昔臣僚敷奏,惟朋旧往复,皆总曰:书。刘勰《文心雕龙·书记》中讲:舒布其言,陈之简牍,取象于夬,贵在明决而已。扬雄《法言·对作》说:“夫上书谓之奏,奏记转易其名谓之书”,说明汉时作为上行公文的奏记也可称书。书牍文叫法又不同。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书记”:“考其杂名、古今名品、是故有书、有奏记、有状、有简、有疏、有笺、有札、而书记则其总称也。”根据性质和类别进行来命名。
二、书牍文的特点
书牍文作为一种应用的文体,其中最突出的特点是实用性和内容的广泛性。书牍的实用性是因为它是做为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工具,可以在古代交通不发达时候可以互相传递彼此的情感,让对方可以了解自己身上所发生的事情。然而正如刘勰《文心雕龙·书记》讲:“夫书记广大,衣被事体,笔札杂名,古今多品。是以总领黎庶,则有谱籍薄录;医历星筮,则有方术占试”。可见书记的范围之广泛,从古到今有各种名目。
书牍文也与一般的文章相比较也有些不同,作为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工作,更加注重隐私性,彼此信件的往来更是因为某一目的的需要而作,也要求在感情上能够得到回应。通过对于书信的研究可以让后人更加的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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