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狂犬病防制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2-08-15吕素珍
吕 粤,吕素珍
(1.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 昆明 650051;2.玉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 玉溪 653100)
狂犬病防控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防疫工作。我国对疫病防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对于狂犬病这类目前仍处于可防而不可治的人畜共患的乙类疾病,防疫工作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的。狂犬病及其导致的死亡已成为目前最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应引起相关部门足够重视、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为云南省经济发展构建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1 概况
(1)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目前全世界仍有87个国家或地区流行狂犬病,其中98%在亚洲。每年死于狂犬病的人数超过5.5万人。狂犬病造成的人类死亡约有95%发生在亚洲和非洲。大多数人类死亡发生在被感染的犬咬伤之后。被犬咬伤的受害者中,有30% ~60%为15岁以下的儿童。据 WHO估计,全球每年狂犬病发病人数约3.5万~7.0万例,其中非洲为2.4万例,亚洲为3.1万例。我国人狂犬病的发病人数仅次于印度,居世界第2位[1]。
(2)云南省从1956年开始有人患狂犬病的疫情记载。1956—2000年的45年间全省共报告狂犬病1179例;20世纪70年代前发病率较低,死亡33人;80年代明显升高,死亡1017人;90年代以后又呈下降趋势。
(3)本病主要分布在昭通、曲靖、文山、红河、楚雄等州(市)。昆明、玉溪也有发生。1985年和1986年在昭通、文山、红河、曲靖等地州的13个县(市)流行,昭通发病人数最多,占全省总数的57.58%、56.47%;1987年以文山发病最多,占全省总数的41.76%;1988年以红河最严重,占全省总数的42.92%;1990以后发病数逐渐减少;1995—2006年云南省狂犬病发病95例,死亡95例,病死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