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福柯的权力理论
2012-08-15谢欣然
剑南文学 2012年5期
关键词:惩罚
谢欣然
西北大学文学院 陕西西安 710127
福柯认为在西方传统的真理游戏中,权力的运作及力量竞争始终贯穿其中。为什么福柯把权力问题看的如此重要并且不知疲倦的研究它呢?当然除了权利本身就是构成西方社会和政治中必不可少的因素以外,还由于福柯生活的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这一段时期内,权力问题遍布了全世界的各个角落。长期以来,西方社会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任何政权和法制都是把主权问题当成第一要务。这样就决定了权力、法制与真理之间微妙的关系。真理是权利和法制的产儿,但反过来,真理又决定了权力和法制的正当化。而这里所说的“正当化”其实是为了掩盖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关于主权正当化的权力;其二,关于服从这种权力的义务。从这个方面来说,权利的力量始终包含着对于社会整体的全面性的控制,并且在权力的运作之中,始终玩弄着非常复杂的策略和计谋。正因为如此,对于权力的分析批判成为福柯考古学和系谱学的重要内容。
一.对传统权利观的否定
传统的权利理论将权力视作为基本上是法律机制的起否定和禁止作用且具有大量消极的效果(排斥、阻碍、否认等)事物。但是福柯特别强调:“我所说的权力,不是指保证一个特定国家的公民服从的一组机构与机制,也不是与暴力对立的以法规面目出现的征服手段。而且我头脑里也没有一个集团统治另一个集团的普遍系统的概念,这个系统通过一系列途径充斥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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