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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2001~2010年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

2012-08-13毛献明

中国实用医药 2012年2期

毛献明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卫生状况、医疗保健水平、社会综合协调状况的重要标志[1]。本文通过对贺州市2001~2010年101例孕产妇死亡病例进行回顾性分析,旨在发现贺州市孕产妇死亡原因的变化趋势及存在问题,为“十二五”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及措施提供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贺州市2001~2010年妇幼卫生年报资料和同期所有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资料。孕产妇死亡定义采用世界卫生组织标准。

1.2 按照广西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所有数据均由市县乡三级调查补漏质量检测,2001~2010全市101例孕产妇死亡病例均经县市级孕产妇死亡评审小组评审后进行整理分析。

2 结果

2.1 2001~2010年贺州市孕产妇死亡率及一般情况,见表1。

2.2 2001~2010年贺州市孕产妇死亡原因及其构成比,见表2。

2.3 2001~2010年贺州市孕产妇死亡原因及医疗保健情况,见表3。

表1 2001~2010年贺州市孕产妇死亡率及一般情况(例,%)

表2 2001~2010年贺州市孕产妇死亡原因及其构成(例,%)

表3 孕产妇死亡原因及医疗保健情况

2.4 2001~2005年孕产妇死亡68例死亡率54.14/10万,高于全国同期水平[2],2006~2010年孕产妇 33例,死亡率18.40/10万,低于全国同期水平。两个阶段死亡孕产妇的平均年龄、计划生育情况基本相同,平原居住、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济中等以上收入档次后阶段占比例提高。死亡原因顺位从产科出血、内科合并症、羊水栓塞、妊高征、其他转变为内科合并症、产科出血、羊水栓塞、妊高片、其他,各类死亡原因的孕产妇接受医疗保健情况,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县级以上死亡及县级以上救治时间,“十一五”均比“十五”有较大的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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