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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公开进入“地方时间”

2012-08-13汤嘉琛

中国报道 2012年5期

汤嘉琛

政府部门产生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2011年是中国推进政务公开的关键一年,近些年一直悬而未决的“三公”经费公开问题,首次出现破冰迹象。在中央层面,先后有99个中央部门对外公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在地方层面,北京、上海、陕西、广东比照中央财政做法,组成了地方试水公开“三公”的第一方阵;持观望态度的四川、湖南等省市则明确表示,将在2012年亮出“三公”数据。

地方政府全面公开“三公”数据,正在由承诺变为现实。截至4月中旬,已经有北京、四川、河南三地公布了最新的“三公”数据,另有11个省市宣布今年将加入公开队伍。如果说中央部门是去年公开“三公”行动的主力,那么可以这样说,今年“晒三公”的行动,已经开始进入“地方时间”。

京川豫“领跑”

2011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给中央各部委公开“三公”划定了时间表,也给地方政府“晒三公”指明了路线图,即地方要比照中央财政的做法公开“三公”支出。但作为推进预算公开的一项探索性改革,中央对地方政府公开“三公”的决定,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原则性要求。

财政部针对这一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也为地方政府公开“三公”预留了缓冲时间。会议提出的一个原则是,已具备公开条件的当年主动公开,尚不具备条件的要努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从第二年起开始公开。这一颇具“弹性”的原则,让绝大多数省份都以“尚不具备条件”为由,对公开“三公”一事持观望态度,仅有京沪陕粤四地先行公开了“三公”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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