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渠道对农产品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基于对某县农产品贸易渠道的考察
2012-08-07河北农业大学吕宏玉
中国商论 2012年8期
河北农业大学 吕宏玉
农产品贸易可以有农民自销、与企业合作进行销售、通过合作组织组织销售等模式,不同的贸易渠道会对农户、地区农产品发展带来不同的影响。因此,探讨农产品贸易渠道及其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农产品贸易渠道分析
农产品贸易的渠道包括多种类型,但总体来看,可以分为农民自销、通过与合作企业签订合同的形式销售、通过合作组织进行联合销售等模式;并且随着农业生产专业化和产业化的推进,通过合作组织联合进行销售的模式越来越受到重视,成为农民对外开拓市场特别是异地市场的有效渠道。
1.1 农民自销
农民自销是指农民对自身的产品自由销售,而不是以组织的形式进行销售。这种模式通常有两种运行方式,一种是农民通过个人的力量如通过短途运输后进行销售或者批发,或者利用已经建立起来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如通过与零售业主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进行产品的销售,在这种模式下,农产品的产量规模并不大,从而能够顺利的销售。另一种是批发或者零售业者采取“上门收购”的方式来购买农民的农产品,这种模式多出现在农产品集中生产区,在这一地区,农产品的产品质量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从而能够有效吸引外部批发商,推动产品的销售。总体来看,农民自销模式下,由于农民个体的谈判能力有限,且受到外部因素影响较大,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弱,不利于农产品贸易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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