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皇木运输船的监管和查验
2012-08-04
中国船检 2012年8期
本刊记者 曹 凛
木材在中国古代各朝所需的建筑材料中消耗量位居首位。明朝对皇宫、皇陵和寺庙的大肆建造,促进了明朝水路皇木运输的发展,也使得皇木船只运输的管理和监查工作变得庞杂与繁琐。
皇木的采办
1406年,为营建北京大量宫殿、陵墓和庙宇,明成祖朱棣分遣大量大臣前往川贵、两广、湖湘、江西、福建等深山森林采办优良巨木。
《明史·卷150·列传第38·师逵》记载,为修建北京行宫,这一年明成祖朱棣派大臣师逵(?~1427)到湖南深山采伐和督运巨木,然后由长江转运北上。
采办和监查官员多为工部四司、内监局和专派官员担任,《明史·卷82·志第58·食货六》:“采办成就则工部四司、内监司局或专差职之,柴炭则掌之惜薪司。” 如1439年春改建正阳门城楼,工部在1438年底上奏,请派人1000名到蔚州和保安卫等处山场采木,然后编成木筏自浑河而下,运至小屯厂储存,英宗同意了(《明英宗实录·卷43·正统三年六月壬戌条》)。皇木运至北京通州的张家湾厂,先查点质量和数量,然后送到北京崇文门外的神木厂和朝阳门外的大木厂,两厂的管理机构相同,皆由宦官查验木质。工部一共在北京设置了包括神木厂、大木厂和台基厂在内5个木厂。
皇木的采伐与运输从明初就采取招商采办、各级官员严格督查的方式。运输时,采伐好的木料多由州县府的佐贰官负责押运。皇木招商采办与水运时,一路免税,且享受航运优先权。相关官员首先查看木料砍伐下来后停放的干燥时间和效果:木料砍伐下来后,要经过一定时期的自然干燥后,才能水运,否则容易降低木料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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