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就是丧良心
2012-07-30■文/林鸣
中国质量监管 2012年10期
■文/林 鸣
花的是正品价,买到的却是二手货——眼下,翻新货这个“幽灵”正在市场上快乐地翻跟头。前不久,王女士花23.3万元买了一辆“指南者”越野车,第二天便被懂行的朋友指出“车是翻新的”。与4S店交涉无果后,王女士以店方消费欺诈为由,要求双倍返还购车款。一审法院认定经营者以旧充新,构成欺诈,判决4S店双倍返还货款。4S店不服上诉。日前,消费者和4S店在二审阶段达成和解。调查发现,如今4S店卖翻新车的情况时有发生,拿“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二手货糊弄消费者。
长期以来,轮胎市场一直活跃着翻新的影子。不法之徒钻一些消费者不太关注轮胎保质期的空子,购买大量的过期轮胎进行销售。因而专家提醒:购买轮胎时,要注意识别翻新胎和过期轮胎。翻新胎胎体一般比较粗糙,轮胎侧面有结合痕迹,胎面与胎侧使用的橡胶材料有差异。此外,不少翻新胎没有品牌标志,或是一些胡乱拼写的字母;有的冒用品牌轮胎名称或标志,但字迹不清晰。最重要的是,翻新轮胎价格“优惠”,常以“九折价”卖给车主。因此,要尽量到市场口碑较好、收费合理的维修厂家,了解厂家对同样维修项目的收费、信誉、服务等综合情况。
翻新如“传染病”,已经蔓延到数码产品。鄢女士以1998元的价格订购了1台内存为32G的白色iPodtouch4。拿到机器后,发现背面有划痕。打苹果公司客服电话咨询,客服人员查询完产品的序列号后告诉她,90天的电话支持服务已到期,她买到的应该是翻新机。鄢女士多次拨打亚马逊中国的客服电话要求退货,但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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