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核安全设备供货商质量保证监查的有效性
2012-07-30罗毅军
一重技术 2012年5期
文 凯,杨 彬,熊 艳,罗毅军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NPIC)作为核电站反应堆及一回路系统主要设备的采购方,为实现采购活动的目标(获得质量合格、按期交付且价格合理的物项和服务),需在核安全设备采购的全过程密切关注供货商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质量保证监查是验证供货商的质量保证能力的方式之一,通过对监查工作有效性的探索和实践,对NPIC供货商在有效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并持续改进,避免不符合项重复发生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为NPIC获得满足质量、进度要求和安全可靠的设备提供了保证。
1 现状和存在问题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NPIC根据项目质量保证分级管理要求,在设备采购时对Q1、Q2、Q3级设备供货商实施质量保证监督/监查,必要时还对QNC级设备供货商实施质量保证监督/监查。质量保证监查后,虽然采取了纠正措施,但由于有些供货商举一反三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仍然会继续发生类似质量问题。
2 影响监查有效性的原因
本文通过综合考查目前国内核安全设备供货商的现状,分析影响质量保证监查有效性的原因(见图 1)。
2.1 监查方原因
主要原因有:①监查人员对供货商质量状况和相关制造行业的质量发展动态了解不够深入。这是影响监查有效性的重要原因;②监查组织实施不善,监查计划针对性不强或监查实施方式不合理,导致监查活动针对性不强;③对后续纠正措施跟踪力度不够,使监查活动走过场,敷衍了事。
2.2 供货商(被监查方)原因
主要原因有:①供货商质量意识不强,对质量保证监查认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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