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职课程衔接初探
2012-07-27朱琳佳芦京昌
职教论坛 2012年22期
□朱琳佳 芦京昌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世界范围内新技术革命的展开,各行各业对人才需求的结构和层次也相应发生了转变。这就需要在职教领域作出相应的提升和调整。我国的职业教育自开展以来,一直承担着直接为社会提供技能型劳动者的功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职业教育在适应经济社会变革中,也从单纯注重外延和规模的扩张,逐渐走上内涵和质量的提升之路。为了合理利用既有资源,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职教育必须向高职教育延伸、贯通,实现有机衔接。
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提出,高职院校要“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为中高职衔接提供了政策引导。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先后三次召开全国职教工作会议,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决定》、《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功能、地位、作用,并指出“扩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学校尤其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继续学习的比例,适度增加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可单独组织对口招生考试,优先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的优秀毕业生”。这就在政策层面构建了中高职教育互相贯通、学制衔接的发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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