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企业财政性资金的财税处理

2012-07-26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薛艳

中国商论 2012年19期
关键词:资金企业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薛艳

财政性资金主要是指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财政补贴、补助、贷款贴息,包括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的各种税收和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但不包括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1 《企业会计准则》对财政性资金会计核算的规定

财政性资金的核算要明确其财政拨款的性质,区分是属于资本性投资款项还是财政补助性拨款。财政补助性拨款属于国家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而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对政府投资性拨款资金进行具体的规定,仅以指南的方式,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以下简称指南)中,对账务处理做了规定;对财政补助性拨款则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会计准则)中做了明确规定。

对于属于政府投资的财政性资金,指南规定,“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或拨款后,先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待拨款项目完成后,按所形成资产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或“应付职工薪酬”等有关科目;没有形成资产的费用,发生时冲减专项应付款;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资金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敢为人先的企业——超惠投不动产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