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食品行业的法律解读
2012-07-21周林
中国商论 2012年1期
关键词:生产
周林/文
当今社会每个人都融入到现代的经济体制中来,自然经济在逐步退化和消失,农林牧副渔都已转向专业化、规模化,即便是个农民在当代生活中,也只能生产一种或几种食物,还远远达不到自给自足。在城市中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逐步加快,厨房已经不再是人们的必需品,市场上的熟食店、超市的半成品专柜和街道上的餐馆越来越受市民的欢迎。
因此食品行业就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行业,这个行业加快了人们生活的节奏,满足了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同时也方便了市民。不需要通过亲力亲为去加工食品,而只需要消费食品。而我们对于食品的安全也忽略到了“眼不见为净”的自我安慰状态。我们首先要感谢“身体不在场”,没有看到不安全的成分,然后才能自欺欺人地认为食品是安全的。
食品行业存在的法律问题
当下中国最热门的丑剧要算是食品安全问题了。瘦肉精事件尚未平息,上海染色馒头又像一重磅炸弹引爆全国;随后接棒的则有温州毒馒头、广东墨汁粉条、辽宁毒豆芽等。常年风起云涌的食品安全事件,像一双双粗重的钢琴手,一次次肆虐地撩拨人们敏感的神经。
1.食品生产经营中违背《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严格地规定食品在生产和经营中的种种行为。如果食品生产经营严格照章办事,食品安全不会存在任何的隐患。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往往会因一己私利,不顾市民的健康,进行违法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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