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烟草分公司财务委派制度
2012-07-17杨海波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3期
杨海波
近年来,随着烟草商业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形成以地市级公司为法人单位的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取消了县级公司的法人资格,并针对取消法人资格后的县级分公司实行财务委派制度。运行以来,财务委派部门在县级分公司监督经济业务,会计核算等方面较以前传统的财务体制更好的发挥了作用,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目前模式下存在的问题以及形成的原因
采用会计委派制度能够从组织形式上保证会计人员在不受企业行政和经济制约的条件下开展会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的理财监督作用,从而有助于解决会计信息的失真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在经济决策中的作用。但目前我们实行的财务委派制度,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1.财务委派人员缺乏独立性
在针对县级分公司实行财务委派制时,所设置的财务委派部门系由原来的传统的财务部门直接转变过来的。除了部门名称、岗位称谓变更外,人员,办公地点等均没有实质变化。这就导致财务委派人员无法从思想上彻底切断与被委派分公司的关联,工作中难免会受到县级分公司的干预,财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影响,不能大胆的实施会计监督,权威性大大减弱。
2.财务委派室职责不明
实行财务委派制以来,县级分公司的财务主管直接由上一级任命,代表市级公司对县级分公司的财务管理。但由于针对财务委派中具体的工作较独立核算时没有太多的区别,导致财务委派人员在实行委派后具体职责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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