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财县管乡用”改革之我见
2012-07-17周群红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3期
周群红
开展“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这是继农村费改税之后县、乡镇财政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乡财县管乡用”,是为县级政府财政管理部门在保证“资金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审批权不变、会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理财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种新制度。
实行“乡财县管”改革工作,是为推动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加强财政资金调度能力和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规范乡镇收支,防范和化解乡镇财政债务、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有利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规范乡镇的收支行为,有利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
一、乡财县管财政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与现行的《预算法》有冲突的地方。如果目前“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中的乡镇预算由县乡两级共同编制,而且县级财政部门的“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以及实行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机关的垂直管理等,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预算法》规定的乡镇政府的预算管理权,使“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无法得到真正的、全面的落实。
(二)进一步消弱了乡镇政府的职能。财政部门是一级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财政手段是政府进行调控的重要杠杆。实行“乡财县管”后,乡镇财政机构归县财政部门垂直管理,收支管理权又转移到县“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这就使本来职能严重不全的乡镇政府又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财政管理职能。
(三)弱化了乡镇经济成果发展与其财政利益之间的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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