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思考
2012-07-17李子珺周运兰李祎清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3期
关键词:基金
李子珺 周运兰 李祎清
公司治理问题的产生源于公司制企业的崛起。公司制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导致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而且股东与经理人的利益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一致。正常情况下,当收益与成本不对称时,理性的经理人员都会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成本低、收益高的行为,从而导致股东利益受损,公司价值下降,于是代理成本产生。由于股东不能自己经营公司以规避代理成本,为了降低代理成本,公司股东需要设计和建立一套合理的公司治理机制,包括内部公司治理机制和外部公司治理机制。内部公司治理机制主要从股东、董事、经理人之间的关系进行阐述;外部公司治理机制是指外部市场、中介机构、政府监管部门和外部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或者对公司治理机构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外部治理机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监控作用。
机构投资者是投资专业化和社会化的产物,是金融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和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新兴力量,也是公司重要的外部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相比,机构投资者具有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决策体系更加客观科学,拥有系统的交易方法和严格的风控手段,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并且分散投资风险,更加理性的进行投资决策。
一、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动因
第一,代理成本及机构投资者的逐利偏好。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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