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三大条件
2012-07-13李雪
经济师 2012年7期
李雪
编者按: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是“使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并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十二五”经济发展的主线,显示了这对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长期以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效果之所以不理想,主要问题不在于人们主观上不想转变,而在于转变的条件不充分影响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推进。要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关键要创造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条件。在不久前召开的“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经济科学发展高峰论坛暨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第21届年会”上,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社会科学基础部主任、博士生导师顾钰民教授做了题为《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三大条件》的学术交流发言,论述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市场条件、体制条件、政策条件,现将顾钰民教授的发言以访谈的形式刊发,以飨读者。
记者:顾教授,您在大会发言中提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涉及多方面的问题,但首先是生产力发展的问题。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着内在关联,没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就难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根本上是一个问题,因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际上是生产力发展在经济结构以及经济发展驱动力结构变化上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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