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种球蛋白联合氢化可的松治疗重症毛细支气管炎26例疗效观察
2012-07-13冯传咸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医学版) 2012年4期
关键词:疗效
冯传咸
(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北 咸宁 437000)
我自院2008年以来,静脉应用丙种球蛋白(IVIG)联合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治疗重症毛细支气管炎26例,获得满意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8年1月至2011年1月在我院住院治疗的重症毛细支气管炎患儿52例,均符合重症毛细支气管炎治疗标准及重症肺炎治疗标准[1],均有呼吸系统以外的系统受累。其中男29例,女23例;年龄3~20个月,平均6.3 个月;病程3.03 ±0.83d;特异性体质25例。入院前均未使用过IVIG和糖皮质激素。随机分成治疗组和对照组各26例。两组在性别、年龄、病程及特异性体质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两组患儿均给予吸氧、雾化祛痰、吸痰及镇静、止痉、利尿、强心和血管活性药物,小剂量肝素皮下注射,合理使用抗生素等治疗。对照组患儿加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5~10mg·kg-1·次-1,2次/d,连用3~5d;治疗组在上述基础上静脉输入IVIG 400 ~600mg·kg-1·d-1,连用2 ~3d。
1.3 疗效判定标准[2]
发作性喘息消失时间以第1次应用IVIG后观察发作性喘憋症状消失时间为准。肺内哮鸣音及湿啰音消失时间以第1次应用IVIG后记录肺内听诊啰音消失时间为准。出院标准:临床无咳喘症状,肺内干湿性啰音消失2d。
1.4 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治疗组喘憋缓解时间、肺部啰音消失时间及住院时间均明显短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均有显著性(P 均 <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儿临床疗效的比较(,d)

表1 两组患儿临床疗效的比较(,d)
与对照组比较,*P<0.05
住院时间治疗组 26 3.5 ±1.2* 5.5 ±1.7* 8.1 ±1.2组别 例数 喘憋缓解时间肺部啰音消失时间*对……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