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信息公开状告卫生部
2012-07-12武军垒
检察风云 2012年2期
关键词:信息
文/武军垒
为信息公开状告卫生部
文/武军垒

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08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是,因为信息不公开公民状告政府部门的案件数量也在逐渐增多。近期,河南的“公共维权者”赵正军就将起诉卫生部的官司打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卫生部信息不公开
2010年11月25日,赵正军以“食品标签上多无贮存条件,食品添加剂未标注通用名称,因消费者和经营者对此有不同理解,故实践中争议颇大”为由,向卫生部申请政务信息公开,请求其公开“都征集了哪些宝贵意见、如何修改以及何时出台”等事项。
据赵正军了解,在2009年以前,接二连三出现的苏丹红、三鹿奶粉等事关食品安全的事件,让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也受到拷问。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开始施行后,卫生部组织修订了《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让赵正军感到失望的是,卫生部迟迟不予答复。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011年3月5日,赵正军向卫生部申请复议,请求卫生部责令对申请信息公开的事项予以答复。3月21日,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作出“申请事项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的答复。第二天,卫生部作出的《行政复议告知书》称:“经查,针对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已于2011年3月21日作出答复。……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