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教育改革刍议
2012-07-09王亭亭
群文天地 2012年3期
关键词:思维能力
摘要:法律教育恢复30年以来,我国法律教育得到了长远的发展,也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出了显著的贡献。但是随着近年来法科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爆发,法律教育界诸多学者在试图解决这一问题的同时,深刻认识到了我国法律教育所存在的诸多问题。文章将结合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分析我国法律教育制度所面临的一系列难题:一个目标、三个误区、三个缺陷。
关键词:法律教育;司法考试;思维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环境的推动下,我国的法律教育得到长远的发展,显示出勃勃生机。从以往受到“特殊待遇”的学科,一下子成为世人瞩目的显学,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培养了亟需的法律人才,特别是法学研究也在法律教育的带动下逐渐兴盛。但是世纪初,随着各高校普遍的扩招,尤其是法学院数量的急剧增加,引起了倍受争议的法律教育规模问题,特别是法科毕业生就业问题的爆发。本文将结合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分析我国法律教育制度所面临的一系列难题:一个目标、三个误区、三个缺陷。
一、法律教育往何处去
谈到法律教育的目标,一般会涉及到以下几个“热点”词:职业教育、素质教育、国民教育、精英教育。这些“热点”词背后有着复杂的关系。在学界,关于法律教育目标的争论一直持续着。王晨光教授在认识到法律教育二重性的基础上,认为法律教育应当以能力、素质,特别是法律思维的培养为宗旨,而不应以某些僵死的知识的传授为其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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