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场坪标高的确定
2012-07-05刘成文
城市轨道交通研究 2012年3期
刘成文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430063,武汉∥高级工程师)
车辆基地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运营的重要保证,一般每条线路至少设置一处车辆基地。车辆基地占地多、投资比重高,且处于寸土寸金的城市规划用地中,合理确定车辆基地场坪标高不仅关系到车辆基地设施安全及与周边市政的良好衔接,同时也是车辆基地设计的重要依据,直接决定了工程的合理性和投资大小,故在设计中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 车辆基地场坪标高问题的提出
车辆基地场坪标高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出入线坡度应尽量小(最大坡度≤35‰),以利于运营及行车安全。
2)与周边规划道路有良好的衔接,尽量不破坏规划道路。
3)尽量减少车辆基地区域内填挖方工程,以降低工程造价。
4)应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和通航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和行洪畅通。按照《地铁设计规范》,场坪标高应基于100年一遇的洪水位经计算确定。
5)跨河等影响行洪的车辆基地建设方案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要求。
根据 GB 50157—2003《地铁设计规范》第22.10.2条的规定:“沿海或江河附近地区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的线路路肩设计高程不应小于1/100潮水位、波浪爬高值和安全高之和”。此条为强制性条款,设计时必须严格执行。其条文解释中说明,重现期采用100年一遇标准系参照现行《铁路路基设计规范》Ⅰ、Ⅱ级铁路设计标准,安全高通常采用0.5m。
但在各具体工程设计中,若无条件按照以上强制性条款执行,将会出现工程技术、经济明显不合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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