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例护理不良事件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探讨
2012-06-21匡莉萍
中外医疗 2012年33期
匡莉萍
北京市第二医院,北京 100031
目前护理不良事件没有统一的定义,有美国学者将其定义为由于护理导致的伤害,使其延长了患者的住院时间,导致了残疾,或两者皆有[1]。中国护理学专家[2]则更具体地提出,凡在住院期间病人发生用药错误、误吸或者窒息、跌倒、烫伤、走失和其他与病人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全部属于护理不良事件。为了加强患者安全管理,通过对2010年1月—2012年6月期间某二甲医院48例护理不良事件的分类、发生原因和特点进行分析,探讨减少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对策。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某二甲医院护理人员通过主动上报的护理不良事件48起。根据香港医管局关于《不良事件管理办法》中不良事件分级标准如下:0级:在事件执行前被制止;Ⅰ级:事件发生并且已经执行,但是没有造成伤害;Ⅱ级: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没有改变,需要进行临床观察和轻微处理;Ⅲ级:中度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改变,需要进一步临床观察和简单处理;Ⅳ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要提升护理级别和紧急处理;Ⅴ级:永久性功能丧失;Ⅵ级:死亡。不良事件涉及的48名护士资料:护士 26名(54.17%),护师 19名(39.58%)主管护师 3名(6.25%)。不良事件涉及的48名患者资料:男、女各24例(各占50%)。60~70岁组 6例 (12.5%),71~80 岁 组 19 例 (39.58%),81~90 岁 组 16 例(33.33%),≥91岁组 7例(14.58%)。
1.2 方法
采用回顾性研究的方法,对2010年1月—2012年6月某二甲医院护理上报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回顾性分析。
1.3 统计方法
所有数据输入计算机,用SPSS 18.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行χ2检验。
2 结果
见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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