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被××”格式语义及应用分析
2012-06-17杨巍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语义
杨 巍
(武汉大学 留学生教育学院,武汉 430072)
一、引 言
传统“被”字句(NP被VP)用以表达NP受到VP的处置或影响,NP是受事,VP主要动词是及物动词。而近几年兴起于网络的另类“被××”格式在语义和句法结构上都与此截然不同,如“李国福被自杀、毕业生被就业”中,VP“自杀、就业”是不及物动词,NP“李国福、毕业生”是施事角色。目前,这种另类“被××”格式的应用不再局限于网络,已经频繁出现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之上,并被大众广泛接受。本文着眼于另类“被××”格式与传统“被”字句之间的句法差异和句法语义联系,详尽分析该格式的语义特点和实际应用情况。
二、“被××”语义探析
廖信忠《我们台湾这些年》提及,台湾地区在1984年就已经出现了特殊的“被”字句:
(1)那几年的流行语是:“他被江南了……”[1]39-40
1993年10月31日,龙应台在《文汇报》上发表《吵架》一文,讲述了她在北京被人无端辱骂后愤而还击的经历。《中国青年报》1993年11月9日转载该文,将题目改为:
(2)在北京被吵架
例(1)的特殊之处在于VP位置上出现的是一个名词性词语“江南”,例(2)的特殊之处在于VP“吵架”是一个不及物动词。联系上下文来看,“被江南”大体的意思就是“被当局秘密处置”,可看作一种借代用法,以“江南”借代“江南的遭遇”;而龙应台的“被吵架”可理解为“被迫吵架”。如果这两个理解没有问题的话,我们有理由认为,两例分属不同用法,从某种程度上说,前者符合传统“被”字句要求,只不过是名词作动词用。
这几年流行的“被自杀”、“被就业”等是否可以划归到以上两类中去?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