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方为什么要在兼并交易中雇用投资银行
2012-06-07同生辉
当代经济科学 2012年1期
关键词:模型
同生辉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北京 100081)
一、引 言
近年来企业并购业务在投资银行的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但并不是所有兼并交易中的收购方公司都会雇用投资银行作为其兼并交易的财务顾问,那么分析在什么情况下收购方公司会雇用投资银行就是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要确定当一个兼并交易具备哪些特征时,收购方公司可能会雇用投资银行作为其兼并交易的财务顾问。
二、有关投行在兼并交易中作用的文献总结和研究假说
Servaes和 Zenner(本文中简称S&Z)曾经对这一问题作过研究,但他们的研究样本较小,并且样本期跨度较窄[1],本文采用更大的数据样本,并且对研究样本做了进一步细分,因而本文所获得的研究结果应该更加可靠。Hunter和 Walker发现参与兼并交易的公司的收益是和投资银行获取的服务费正相关的,也与投资银行在兼并交易中的努力程度正相关[2]。但是,McLaughlin的研究表明,有些投资银行合同的激励特征可能会造成投资银行和其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3]。McLaughlin,Safieddine 和 Vasudevan也发现顶级的兼并财务顾问比普通的兼并财务顾问要收取更高的服务费用[4]。Rau发现投资银行的市场份额和收取费用与交易完成率是成正比关系的[5]。根据以前的一些文献[6-8],投资银行在兼并交易中被雇用的原因可能有:(1)投资银行可以帮助收购方公司制定较低的报价,并且可以促成交易更顺利的完成;(2)投资银行可以减少收购方公司和目标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3)投资银行可以帮助减少收购方公司或目标公司的管理层与其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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