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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书中“不得”处理献疑*

2012-05-09李广瑜

辞书研究 2012年3期
关键词:规范法律

李广瑜

一、引 言

《现代汉语词典》(2005)(以下简称《现汉》)、《现代汉语规范词典》(2004)(以下简称《规范》)和《汉语大词典》(1997)(以下简称《汉大》)是目前我国比较权威的三部汉语词典。这三部词典在编写宗旨上有一定差异,前两部偏重于对现代汉语中词语的共时解释,后一部偏重于对汉语史中词语的历时考释。

尽管如此,抛开历时因素,我们认为这三部词典对现代汉语层面同一词条的处理,不应有太大分歧,毕竟词语作为客观存在是应该有其自身的语法分布和语义特点的。然而,在对词条“不得”的处理上,三部词典迥然有别。

《现汉》的处理如下:

不得 ·bu·de助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表示不可以或不能够:去~︱要~︱动弹~|马虎~︱老虎屁股摸~︱科学上来~半点虚假。

《规范》的处理如下:

不得 bùdé① 动得不到;没有得到:求之~︱~要领。

② 动不能;不可以:会场内~吸烟︱这笔钱任何人~动用。

不得 bùde动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表示不可以或不能够:动弹~︱马虎~。

《汉大》的处理如下:

不得 1.不能得到;得不到。《诗·周南·关雎》:“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2.不能;不可。……唐王昌龄《浣纱女》:“吴王在时不得出,今日公然来浣纱。”……老舍《四世同堂》六六:“他是温室里的花,见不得真的阳光与雨露。”

三部词典对词条“不得”处理的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词条收录上看,《现汉》只收录了谓词后的“不得”,《规范》则明确将谓词前“不得”和谓词后“不得”处理为两个词条,而《汉大》则将两种不同分布的“不得”置于一个义项之下未做区分。

从词语定性上看,《现汉》将谓词后“不得”处理为助词,《规范》将谓词后“不得”和谓词前“不得”都处理为动词,《汉大》则未标注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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