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特色强制执行制度评述及借鉴
2012-05-08舒琴
商场现代化 2012年21期
[摘要]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与争讼的最核心追求就是裁判的最终执行,民事强制执行的主要目的也在于实现债权。“执行难”问题是当前各级法院普遍面临和存在的一种执法现状。关注国外的有特色的强制执行制度,积极借鉴引进,对我国民事强制执行的发展大有裨益。作者在本文中,结合国外强制执行制度和我国的现实问题,提出了一些新的想法和建议。
[关键词]强制执行代宣誓制度强制管理特定履行令
强制执行是指运用国家强制力将裁判文书等执行依据付诸实现的法律制度。古法谚云:“执行乃法律指终局及果实”,由此可以看出,执行的结果才是纠纷解决的最终目的。目前我国已经有直接强制执行、代替执行和间接强制执行三种基本执行方法,但“执行难”问题仍然得不到有效的缓解,因此,扩大视野,探求新的执行方法势在必行。本文提出几种国外的有特色的执行制度进行评述,并结合我国实际,借鉴运用。
一、代宣誓制度及其借鉴——以德国为例
德国的代宣誓制度很有特色。代宣誓,指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或被执行的债务人宣称自己无力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执行债权人可以向执行法官请求命令债务人进行代宣誓。2代宣誓的内容其实就是申报自己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对第三人享有债权的情况。申报的期限包括宣誓时及宣誓之前某一时期的财产及变动情况。3申报时间的回溯,是为了避免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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