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完善医疗机构管理标准体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第六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标准专业委员会工作盘点

2012-05-04郭宇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2年2期
关键词:卫生标准委会卫生部

2011年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标准专业委员会标准审查会议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卫生标准工作全面、深入发展的时期。为健全卫生标准体系,推动医疗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2008年4月8日,于2006年11月成立的第五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标准专业委员会换届,成立了第六届医疗机构管理标准专业委员会。

职能划定

医疗机构管理标准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结构、医疗机构设备及服务设施配置、社区卫生机构设施及人员配置、医用设备的安全卫生和安全使用、医疗机构内部组织、医疗机构标识、医疗废物管理等标准的制定工作。

委员组成

第六届标委会委员包括卫生部及省(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管理者,以及各类医院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专家;同时还有单位委员3个: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卫生监督局医疗服务监督二处、规划财务司基装处;总计委员29名。

标委会由李学旺任主任委员;周军、苏志、于德志、何昌龄、邓小虹任副主任委员;委员有:洪宓(兼秘书长)、王华、王骏、丰有吉、许平、李杨、阮小明、刘玉村、李章国、张炜、陈晓红、俞光岩、赵连洲、桂永浩、董先雨、瞿佳、郭启勇、杨松、陈学文、付强。

标委会秘书处

秘书处挂靠在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主要负责标委会的日常工作,包括标准的初审、与委员和标准编写单位的联络督办、组织标准起草单位的标准编写培训、接受咨询、完成卫生部标准委员会秘书处和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交办的工作等。

工作概况

2006年11月和医疗服务密切相关的三个标准专业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标委会、医疗服务标委会和医院感染控制标委会正式成立,标志着医疗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机构功能由单一型逐步向多元化、复杂化发展。医院人群密集复杂,且多为老人、儿童、妇女、病患等弱势群体,兼有大批病人的家属、亲友,人员流动量很大;同时,医疗机构又是有易燃易爆物品,诸多大型医疗设备和复杂的水、电、暖、医用气体供应的特殊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各项标准制定的目的旨在紧密围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与安全的就医系统,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通过标准的规范、管理,尽最大可能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权益。

第六届医疗机构管理标准专业委员会在上届标委会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贯彻标委会“十一·五”规划,认真落实标准制修订计划,做了大量的工作。

2008年至2012年,标委会申请并获得卫生部卫生标准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标准制定项目共24项,包括医疗机构标志,医院的规模与人员、设施配置,医疗机构的消防,患者活动场所与坐卧设施、供水、供电、供热、医用气体、空调以及病人生命支持重要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等。

至2012年4月卫生部已发布的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2项;尚有待批的标准6项;正在编写的标准16项。

北京卫生局消防安全管理暨安全生产培训班

标准发布情况

2009年3月12日,卫生部发布了WS 307-2009《医疗机构标志》和WS 308-2009《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2项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并于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WS 307-2009《医疗机构标志》旨在规范全国医疗机构专用标志,方便人民群众和社会寻找、辨认医疗机构,普惠于患者和社会。同时,规定医疗机构必需要有标识,规范统一了医疗机构行业标识。WS 308-2009《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是抵御严重危害生命和财产的重大公共安全——火灾的消防标准,是关系到患者、医者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标准。该标准的贯彻落实也是2011年7月25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在医疗机构实施的一部分。这两个标准的贯彻实施产生了十分重要的社会效益。

标准宣贯

标准制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通过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全面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将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

医疗机构管理标准宣贯的对象首先是医疗机构的管理者、工作者。标准发布后,大范围地宣贯是标准得以实施的关键。2010年11月5日北京市卫生局对其辖区内的区县卫生局主管局长、医疗机构主管院长、保卫处长、总务处长共计200余人进行WS 308-2009《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宣传培训。该标准编制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的消防专家和标委会副主任委员邓小虹结合医疗机构实际进行了标准的宣讲。同时,公安部消防研究所和标委会秘书处还印制了宣贯培训教材,发放给与会人员,供后续培训使用。宣贯培训收到良好的效果。

落实标委会十二·五规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标委会于2010年11月制定了“十二·五”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我标委会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

医疗机构消防基本标准编制组第二次工作会议

在“十二·五”期间标委会会一如既往的密切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形势,遵循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近期任务,规范医疗机构建设。在标准立项上,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政府的重点工作内容优先安排制定基础标准;根据需要制定医疗机构管理标准,促进医疗机构全行业标准化管理;完善保障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的基础标准。以标准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同时,还要密切注意标准工作与现行卫生法律、法规配套;结合我国国情,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对原已发布的规定,进行修订转化为标准。根据“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标委会还编制了《医疗机构管理专业标准委员会标准体系》框架(见附图)。

工作瞻望

医疗卫生事业是造福于民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情系生命健康,关乎社会和谐。卫生标准是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强化医疗行业的客观要求,意义重大。根据标委会业务领导司局——医政司的指导意见,标委会提出下列重点工作内容:

1.编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逐步形成我国的医疗机构管理标准体系,优先考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重点建设内容;

2.根据机构管理的现实需要,制定医疗机构相关科室、部门的基本标准、相关命名和功能界定;

3.医疗机构医疗、设施、人员等方面的管理标准;

4.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医用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质量控制标准;

5.注重标准宣贯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医疗机构管理专业标委会自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6年历程。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日趋成熟。第六届标委会即将完成使命,相信第七届标委会一定会根据卫生部卫生标准工作的部署,在卫生部相关司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管理的标准体系,为我国医疗机构全面管理,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附图 医疗机构管理标准体系框架图

猜你喜欢

卫生标准委会卫生部
严冬过尽绽春蕾——致公党连云港市委会齐心协力战疫情
中国卫生标准体系及制度发展回顾
新形势下检委会改革的路径思考
地方卫生标准工作管理规范
2011年卫生标准工作剪影
庆祝修船技术学术委员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搭建卫生标准工作沟通的桥梁
卫生部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国际奧委会主席圣火欢迎仪式致辞
卫生部崔月犁部长寄语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