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规章制度执行有说道
2012-04-29王艳春
人力资源 2012年12期
王艳春


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国家劳动法律规范的延伸和具体化。在实务操作中,一些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劳动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时有劳动争议发生,甚至出现了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败诉的现象。究其原因是:用人单位偏重劳动规章制度的依法制定,忽视了劳动规章制度的依法执行。所谓依法执行,即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规章制度时,也应像执行法律法规一样,做到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在依据劳动规章制度处罚时,必须遵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这一规定。建议用人单位在具体执行劳动规章制度过程中注意以下问题:
注意关联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适用
“上级法人”、主管部门、母公司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不能代替“下级法人”、所属公司、子公司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企业横向经济联合、资本运作等原因,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总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通过投资、参股或托管设立全资、控股、参股或附属子公司。这些公司从法律上讲,“上级法人”与“下级法人”、主管部门与所属企业、母公司与子公司依法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彼此独立的主体,相互不能替代。同样,“上级法人”、主管部门、母公司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不能代替“下级法人”、所属公司、子公司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如果下级法人需要执行上级法人制定的规章制度,则需要经过“下级法人”、所属公司、子公司自身自主的转换,转发文件,才能在“下级法人”所属公司、子公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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