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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他谈法律他和你谈教育

2012-04-29

方圆 2012年2期
关键词:法律教育

【√】在本土法治化的进程中,最需要警惕的,是披着法制马甲出现的法家阴影

近日,针对近期辖区连续发生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实际,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公安分局联合陕科大附中,在该校操场举办了“珍惜生命与法同行法制报告会”,未成年人罪犯用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经历,告诫同学们遵纪守法,珍惜生活。以对两名年轻人示众的方式,让在场3000名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

这种教育,看起来是“告诫”,其实是威慑。威慑是示众的本意,它倒未必是要当事人出丑,而是要让在场的人心有惕厉。看来警方达到目的了,请看12岁的马同学说:“那个哥哥那么小,就被关进监狱。我们也明白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

“犯罪少年被要求进校园现身说‘法”,该事件经由报道披露之后,激起一片批评。但警方有这样的解释:此举意在教育青少年,而非让当事人出丑。这果然应了网上那个句式:你和他谈法律,他和你谈教育。 那么,我们就谈谈教育吧。

其实,如果稍微讲究一点现代法治,且不说压根就不会出现这种专对民众的示众性震慑—这行为本身直接就是两个字:非法。另外,一个儿童要学什么法律?他们要学的是做人的道德。遵纪守法,用来要求中学生,除了错谬,就是荒唐。错谬是它颠倒了该词使用的对象—它原本是专对权力而言。荒唐在于,一个中学生普通校纪固然要遵守,但要守法,请问,他们要守什么法—宪法、刑法、民法还是行政法,何况他们又如何守?至于“珍惜生命与法同行”,话似体贴,但警告意味却溢于言表:法的眼睛像“老大哥”一样时刻盯着你哩,不管你走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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