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于监督问效的几点思考

2012-04-29孙钦伟朱琦

上海人大月刊 2012年3期
关键词:报告监督

孙钦伟 朱琦

监督法颁布实施后,监督问效成为人大监督工作中值得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所指的监督问效,主要是指人大常委会针对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在常委会会议审议相关监督议题后,按照监督法和相关制度规定,对审议意见书的落实进行调研、检查、督促、指导,肯定落实成效,确保达到如期效果的行为。

从人大监督的实践来看,近年来,审议意见的落实和监督效果得到进一步增强,但是监督问效的力度还有待加大,问效效果与社会期待以及民众的感受仍有差距。在整个监督工作中,监督调研、常委会审议等往往被作为重点环节处理,而监督问效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少,社会和媒体关注度也往往相应随之降低;有些监督项目,虽然几届人大常委会连续监督,但其中一些问题并未有根本性改变,等等。

一、监督问效不够的主要原因

一是一定程度上可能存在畏难情绪和认识上的误区。“落实难”是一个长期且普遍存在的现象。一般说来,审议意见书要求解决的问题有很多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反复性,难以避免出现“落实难”的问题。而监督问效要对照审议意见对落实成效进行检查,如需要督促整改,容易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畏难情绪:担心让被监督对象难堪,影响被监督对象的形象。从思想认识的角度讲,出现此种情况,可能除了传统文化中明哲保身、“老好人”处世哲学的残余影响外,对监督和支持关系的理解也许存在一定偏颇,认为加大监督问效的力度就有可能影响对被监督对象支持。……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报告监督
突出“四个注重” 预算监督显实效
一图看懂十九大报告
监督见成效 旧貌换新颜
夯实监督之基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绩效监督:从“管住”到“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