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与“德性需要”的实现
2012-04-29张旸
人文杂志 2012年5期
关键词:内容
张旸
内容提要 德性是人在实践生活中表现出来的、一种以道德为核心的、具有价值特征和生命力量的内在精神品质。德性需要可以被理解为人对自身道德内在精神品质的依赖和要求。重视尊重德性需要的内容及其形成方式所具有的时代性的同时,更应该看到德性源发的生命性和自我性,任何道德内容的展现及其德性的形成都包含着与个体生命发展逻辑相一致的个人的选择和谋划,是个人追求美好和幸福生活的过程。
关键词 德性 德性需要
〔中图分类号〕B82-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2)05-0187-03おおお
马克思认为,“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①每个人都是根据某种需要和为这种需要的器官而行动。“德性需要”并不是“德性”的同义反复,正如“精神需要”不同于“精神”一样。
一、德性
德性的基本内涵虽然与道德有着紧密的关联,但自然秉性、精神力量、内在品质与德行等也是理解德性的关键词。
“德性”一词最早见于《中庸》“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这句话中,这里的“德性”更多地指人的自然秉性。古希腊的柏拉图在他的理念论的基础上,将德性看作是存在于人身上的获得“一般的善”即“善的理念”的精神力量。亚里士多德认为将绝对抽象的善或德性视为脱离个别事物和行为而存在的观点是不合理的,至善是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具体的德行而达到的。而且,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指出,“我们称那些值得称赞的品质为德性”。②
康德也认为,德性就是一种道德力量,是人之道德的最高目标,德性的实现表征着人的内在价值对普遍道德律令的敬畏、尊重和遵守。……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