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教育理论指导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模式探究
2012-04-29杨军
经济研究导刊 2012年8期
杨军
摘 要:情感教育并不单纯是一种教学方法,更是一种教育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以情感教育理论为指导重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模式是课程性质的要求、教育规律的要求和人性发展的需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转变教学观念,把握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情感需求;同时,要注重丰富教师与学生的情感世界,还要注重提高教学艺术水平。
关键词:情感教育;全面发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成长成才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8-0267-02
现代情感教育理论认为,教学既是一种认知活动,也是一种情感活动,是“晓之以理”和“动之以情”两方面的有机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塑造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历史使命。要完成这样的历史使命,必然要遵从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一个教师不管其理论水平有多高,知识多渊博,但如果缺乏感情真诚投入,学生往往对所学内容就会缺乏兴趣,学习就会消极被动,知识就难以内化,更谈不上转变为其能力和行为了。因此,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探索情感教育模式的构建就显得尤为必要了。
一、情感教育的内涵
情感教育并非是舶来品或是新事物。中国传统文化处处闪耀着情感教育的启蒙思想,比如:“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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