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赎回公告效应文献综述
2012-04-29孙艳
时代金融 2012年9期
【摘要】随着近两年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期限的临近,赎回的现象会越来越多。本文拟对现有研究中可转换债券赎回公告的股价效应以及相应的理论解释进行系统回顾和总结,为今后的研究提供参考。
一、引言
我国可转换债券(简称可转债)的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已成为上市公司除配股和增发以外可用来筹资的“第三架马车”。和一般债券相比,票面利率低,并且可以转换成发行公司的股份,达到延迟股权融资的目的。虽然可转债持有者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转股,但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却掌握在发行方手中,也就是说是赎回条款在一定程度上将投资者的主动权又重新划拨给了发行方。所以,在赎回条款一经被触发,公司就会宣布赎回,从而强制持有者转股。
在可转债宣告赎回时,会有着怎样的股价效应,以及什么理论可以进行合理的解释。探讨这些问题,不管是对融资方的赎回还是投资者的决策,以及整个可转债资本市场稳定机制的设计来说都是意义重大的。
二、可转债赎回公告效应的研究回顾
(一)国外研究
Ingersoll,J.(1997)认为只要转股价值超过赎回价格,所有的公司将会赎回可转债,换句话说公司宣布赎回并不会传递什么信号,也就不存在赎回公告效应了。
Mikkelson,W.H(1981)第一次较为系统的研究了可转债的赎回与公司股票的收益之间的关系。发现在赎回公告发布的前一天和当天的股票收益会降低大约2.3%。在比较可转换优先股在被赎回时股票的价值基本没受到影响后,于是分析得出是转债的转股较低了公司财务杠杆而引起“税盾效应”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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