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历史教材的开发与运用
2012-04-29谢玉军
考试周刊 2012年9期
谢玉军
历史教育具有多方面综合性的教育价值的特点,这决定了历史教育在基础教育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按照《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的要求,各地区、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教学顺序。当然,历史课程的开发和历史教材的更新就成了一项紧迫的任务。逐步形成了国家课程历史教材(统编教材)、地方课程历史教材和校本课程历史教材三个层次。在国家课程历史教材的统一性和规范性的指导下,地方课程历史教材和校本课程历史教材的积极作用应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地方历史课程是在国家规定的各个教育阶段的课程计划内,由省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教育部门依据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发展需要而开发的历史课程。各地的乡土史属于地方课程中的教材内容,如《福建乡土历史》、《上海乡土历史》、《四川乡土历史》等。
校本历史课程是相对于国家历史课程和地方历史课程而言的,是指以某所学校为基地而开发的历史课程。它的目的在于尽可能满足社区、学校。学生的差异性,充分利用学校、社区的课程资源,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可供选择的历史课程。
地方历史课程与校本历史课程共同构成了乡土历史课程的两个重要部分,而乡土历史课程的开发必须有与之相对的乡土历史教材,没有乡土历史教材作为基本史实的载体,便没有乡土课程的开发与应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