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学生主体地位的和谐课堂
2012-04-29周洪林
考试周刊 2012年80期
周洪林
和谐课堂,是指教学过程中师生和谐、生生和谐及人文和谐,课堂和谐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课堂教学是主阵地,学生是课堂的主体,教师只不过是学生自我发展的引导者和促进者。数学课堂教学要真正体现学生主体地位,应从以下几方面落实。
一、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
目标是教学活动中的方向,也是起始和归宿。清晰的教学目标宛如一座路标,为教与学指明了方向。制定目标应根据不同教材,学生差异而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法。有些目标可在课始直接出示给学生,让学生有一个主攻的方向。如教学“圆的面积”时,我先出示这节课的教学目标:
1.探索并掌握圆的面积公式的推导过程;
2.能正确计算圆的面积;
3.能运用公式解决相关的简单实际问题。
有些目标,可让学生在课上提出。如教学“9的认识”一节,学生在认识1—8这些数时,已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所以教师在导入新课后,可启发学生思考:我们今天认识新数9,应该实现哪些学习目标?根据学生的回答,教师依次将学习目标展示出来,形成一个整体目标。
二、让学生去探索、发现新知
波利亚说:“学习任何知识的最佳途径是由自己去发现。因为这种发现理解最深,也最容易掌握其中的内在规律、性质和联系。”迁移理论告诉我们,学生已有知识和技能对后继学习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可以引导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去发现新问题,探求新知识。例如教学分数的基本性质时,可让学生由“商不变性质”去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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