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制度和会计处理探索
2012-04-29朱明沛
时代金融 2012年9期
关键词:法律
【摘要】广义的公司清算包括公司破产清算和公司解散清算,狭义的公司清算则仅指公司解散清算,本文所述的是狭义的公司清算。近年来,法院受理的公司强制清算申请案件大幅度增加。公司强制清算必然涉及相关的会计处理,鉴于我国目前清算程序规范的不完善、强制清算会计处理的发展还不够完善,清算组难以开展清算工作。本文试图从清算法律角度探讨如何正确的组织强制清算会计处理。
受欧洲债务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影响,公司经营困难,投资者之间、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矛盾加剧引发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大幅度增加。强制清算的法律程序非常严格,清算会计处理依据法律文书为基础,对清算会计处理,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政策依据。本文拟对此进行探索。
一、强制清算的法律规定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了结公司业务,清理公司财产,清收债权和清偿债务,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的法律行为和程序。公司清算是公司合法终止、依法退出市场的必经程序。目前,我国公司清算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公司清算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依法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主持的清算。而非破产清算中,企业的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我国公司清算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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