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世的督责术为何失败?
2012-04-29刘文瑞
管理学家 2012年9期
刘文瑞
秦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是历代统治者警诫自己的一面镜子,至今需要从不同角度进行思考。其中督责术的失败,就是一例。
胡亥上台时,就担心大臣不服,按照赵高的建议,以杀伐立威。按理,这种宫廷政变往往会引起上层动荡,如果统治者能够安抚下层,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因为权力变更带来的恐慌。但是,胡亥在赵高的调教下,只懂得使用暴力。他不但诛杀宗室功臣,而且屠戮下层官吏,“案郡县守尉有罪者诛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史记·秦始皇本纪》)。秦朝很快就遇到了统治危机,陈胜吴广振臂一呼,天下大乱。李斯上奏,请求暂停阿房宫的营建,减少戍徒征发,以稳定时局。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李斯的建议都是可行的。
然而,胡亥不这样看。恰逢吴广的起义军向西展开,李斯的儿子李由任三川郡守,镇压不力。胡亥就派使者问李斯,你贵为三公,天下乱到这个程度,而且你的儿子有直接责任,“如何令盗如此?”李斯害怕了,于是揣摩二世的心思,给他提出建议,让推行督责术。
所谓督责术,即督察问责的管理方法。应该说,管理离不开督察问责,然而,李斯向秦二世提议的督责术,却是出于另一种考虑,即如何保证皇帝大权独揽。所以,督责术要排除“俭节仁义之人”、“谏说论理之臣”和“烈士死节之行”,因为这三种人会妨碍皇帝的享乐,挑战皇帝的权威,冲击皇帝的尊严。督责要采取君主独断的措施,其目的在于更严厉地控制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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