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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回应“文艺学学术事件”当遵循学术规范

2012-04-24郑惠生

华文文学 2012年1期

郑惠生

摘要:诸如抄袭之类的不正学风在当前整个学界腐败中只是末流,而学界腐败又与政治腐败、经济腐败相勾连并以之为根基。故而,仅仅惩治一些学术不端者,对于中国大陆“不正学风”的“改正”,只能是杯水车薪。进而言之,中国大陆要有良好的学术秩序和风气,还须走很长很长的路。林毓生教授关于“晖涉嫌抄袭”事件的意见虽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但其基本精神值得高度肯定。相反,王斑教授、陈晓明教授等先生的看法“负价值”大而“正价值”小。诚然,对作为接受采访时说的话以及仓促写成的公开信或短文,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像对待学术论文那样要求它达到论证充分、措词严谨、结构完整的水平。但既然是学术者针对“文艺学学术事件”的言说,其言说就必须首先做到指导思想、基本思路不背离“科学精神”,能遵循学理和相关的规范,不然,便会给学术界添乱。

关键词:学术批评;文艺学学术事件;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汪晖涉嫌抄袭;国家学术形象;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图分类号:I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677(2012)1-0099-13

发表于《文艺研究》2010年第3期上的《汪晖(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的学风问题》一文(以下简称“王文”),是“汪晖涉嫌抄袭事件”的发端。此后,虽然出现一些颇具分量的学者的言论——如薛涌、肖鹰、项义华、熊丙奇、王列生、郑也夫等,但把该事件推向高潮的却是2010年6月6日发表于《南方都市报》上的林毓生教授的谈话@(以下简称“林文”,凡引用的林毓生教授的意见均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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