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策支持对优质教育资源发展的保障作用
2012-04-18陈振华彭春妹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6期
陈振华,彭春妹
(1.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200062;2.井冈山大学教育学院,江西 吉安 343009)
论政策支持对优质教育资源发展的保障作用
陈振华1,彭春妹2
(1.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200062;2.井冈山大学教育学院,江西 吉安 343009)
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决定了教育政策之于教育资源优质化发展的保障性作用,因为政策不仅具有引导和支持作用,而且还具有强制性的督促作用。政策的这种保障性作用既充分地体现在我国“重点校”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脉络中,也充分地体现在现今各类教育资源的优质化发展以及各地对教育资源优质化发展模式的选择中。
教育资源;政策;保障作用
有研究者指出,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按西方公共产品理论所做的比较完善的解释,是一种介于纯粹公共产品和纯粹私人产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教育的这种产品性质决定了政府应在教育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尤其像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教育面临的问题很多、教育资源又十分短缺的发展中国家,更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控制和干预作用,以集中必要的资源来扶植和资助教育发展的重点和最薄弱的环节,协调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和学校布局,保证各类教育产品的协调生产[1](P5-11)。而我们知道,国家对教育发展的控制和干预作用,一般都是通过相关的政策法规来实现,因为政策法规不仅具有引导和支持作用,而且还同时具有强制性的作用。这也就是说,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决定了教育政策之于教育资源发展的保障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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