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论域下的负概念悖论
2012-04-13朱珏华
山东社会科学 2012年4期
朱珏华
(西昌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四川西昌 615013)
逻辑学论域下的负概念悖论
朱珏华
(西昌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四川西昌 615013)
根据概念反映事物属性的不同方式,逻辑学把概念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任何一个非单独的类概念下都必然包含相互矛盾的一对正概念和负概念,便于从不同的思维角度认识事物。当我们按照反映方式是肯定还是否定的标准对“负概念”本身进行归类时,出现了一个矛盾命题“负概念是正概念”。
概念;悖论;逻辑命题;类概念
一、“正概念”与“负概念”
概念以反映事物属性为形成标准,反映事物属性的方式是概念的质,概念的质分为肯定和否定两种,肯定反映事物具有某种属性,否定反映事物不具有某种属性。反映具有某属性的概念可以构成一个类,叫“正概念”或者“肯定概念”。如公办幼儿园、经典、商品等;反映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也构成一个类,叫“负概念”或者“否定概念”,如非公办幼儿园、非经典、非商品等。
正概念和负概念是逻辑思维反映方式上的区别,表达相反或持反对态度的语词不是负概念,语词“反对”、“否定”、“失败”、“负数”等都不是负概念。负概念应具有三个特征:必须是反映不具有某种性质的概念;必须要有否定性质的词头;必须要有相应的正概念,而且与正概念的外延之和要等于其共同的论域。如“非物质文化”就是一个负概念,首先,它是以否定方式反映出来的概念,是指不具备物质形态的文化,其次有一个否定的词头“非”,再次,它有一个相对应的正概念“物质文化”,而且“非物质文化”+“物质文化”=“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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