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主义法律观在美国法律职业危机中的影响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12-04-13焦海博徐玉涵
山东社会科学 2012年4期
关键词:法律
焦海博 徐玉涵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 250100;中国农业大学 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 100083)
工具主义法律观在美国法律职业危机中的影响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焦海博 徐玉涵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 250100;中国农业大学 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 100083)
当代美国的法律职业出现了危机,不仅大众对法律职业充满了越来越多的抱怨与担忧,律师自身也面临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危机。隐藏在法律职业危机背后的法律理念是工具主义法律观,它以两种方式体现在法律职业之中:其一,律师的为当事人利益服务的工具色彩越来越强烈;其二,律师通过工具性地操作法律规则来达成其当事人或其个人的目标。工具主义法律观在当代法律职业中的流行有着深刻且复杂的现实原因。我国的法律职业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美国法律职业危机;工具主义法律观
法律职业的发展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法治高度发达的美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职业群体,自独立革命以来,律师在美国社会中一直有着独特而重要的地位,甚至被称之为“贵族”。然而,在法治出现危机的同时,律师这一昔日显赫的职业在当代美国社会也出现了危机,遭遇到越来越多的抱怨与批评、不满与担忧。而在我们国家,从未形成西方意义上的法律职业群体。作为法治后发国家,法律职业的发展也遇到了类似的难题。本文尝试对美国法律职业危机进行解读,探求其主要表现及其背后的法律理念上的深层原因,以期对我国的法律职业建设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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