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宪政思想对中国宪政建设的启示
2012-04-13张珂楠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7期
张珂楠
(湘潭大学 法学院,湖南 湘潭411105)
哈耶克宪政思想对中国宪政建设的启示
张珂楠
(湘潭大学 法学院,湖南 湘潭411105)
宪政建设对我国来说本来就是舶来品,完善我国的宪政建设不可避免地要接受国外思想家优秀思想的指导。对哈耶克的法律思想进行浓缩,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试图从理论上为我国宪政建设提供一些启示。
哈耶克;宪政思想;宪政建设
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Hayek,Friedrich August),著名的奥地利裔英国经济学家,1899年出生于奥地利维也纳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从小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哈耶克一生致力于高校教育研究工作,研究成果丰硕并被全球知识精英广泛认可,于1974年与瑞典经济学家缪达尔共同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哈耶克毕生发表了130篇文章、25本书,所涉及的领域从纯粹经济学到理论心理学,从政治哲学到法律人类学,从科学哲学到思想史。他在这些领域都作了深入的研究。哈耶克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最杰出的自由主义学者,也是20世纪罕见的社会科学家。
哈耶克的自由宪政思想是其众多思想成就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对世界各国宪政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之后,我们党和国家在深刻总结国内外民主法治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致力于实行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哈耶克的自由宪政思想进行批判性的吸收,对我国法治建设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正是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哈耶克的自由宪政思想进行理论剖析,试图为我国宪政建设提供可借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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