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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子仁义学新释

2012-04-13余治平

衡水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余治平

(上海社会科学研究院 哲学研究所,上海 200235)

董子仁义学新释

余治平

(上海社会科学研究院 哲学研究所,上海 200235)

相比于孔孟,董仲舒的仁义学说很特别。仁的根据不在人自身,无法在现世生活的既定秩序中去寻找,而在于天,人的血气在禀受了天的意志之后而形成了仁。因而仁是天的意志与人的血气相结合的产物。仁是天之心,是天所具有的一种内在化、本质化的倾向。因为仁同时为天、人所共有,所以,仁也可以成为沟通天、人的枢纽或中介。从仁义的功能、作用对象方面看,仁人之爱的对象主要指主体之外及亲情血缘之外的更为广大的人群。而作为外在原则规范的义,在要求别人、他者严格遵循之前,我自己也应该首先无条件地予以接受与奉行。仁往人去,义向我来。远近之分,就是仁义之分、往来之分、内外之分。

儒家;董仲舒;天;仁;义

继承了孔孟但又不同于孔孟,立足儒家而又能够跳出儒家,汉初时代的董仲舒在充分汲取与积极整合阴阳五行之学思想精华的基础上,首开以天释仁的先河,在仁学历史上独树一帜。并且,董仲舒的贡献还在于借助阴阳五行的关系结构,非常清晰、仔细地论证出人之为人何以必须具有仁心,义何以必须针对主体自身,试图为儒家的仁义寻找到一个可靠的形上基础,进而使仁义的价值植入人心信念信仰的层面。宋儒的学统,越出唐代,上接孔孟,时间跨度竟达一千多年之久,干脆跳过了董仲舒,而没有看到董仲舒之于儒家乃至中国文化的关键性和转折性,这只能归咎于宋儒自身学说视野的偏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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