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培训模式研究——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近十年警官培训理论与实践
2012-04-13高金锋肖彦伟付伟芳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高金锋,肖彦伟,付伟芳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继续教育部,河北保定071000)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接受教育培训是各级监狱劳教主管部门及监狱、劳教所以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造就高素质的监管改造队伍为核心目标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广大民警自身由于工作环境相对封闭、工作负荷重、缺乏系统学习导致理论视野狭窄、知识结构陈旧、教育改造手段落后,甚至出现某种心理问题而寻求走出工作困境、平衡工作压力、实现全面提升的内在需求。简言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培训是实现监狱劳教事业发展与警察个体发展的双向互动、相互促进的过程,主要目的在于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现有的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到胜任新的工作标准所需要的水平上来。“首要标准”的提出和罪犯构成日趋复杂的现状使这种主客观要求更加突出和迫切。为贯彻落实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司法部颁布《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2011—2015年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以法规的形式对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出战略部署,标志着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教育培训工作进入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发展时期。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作为司法部直属唯一普通高校、全国司法行政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始终立足行业需求,不断探索和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教育培训机制和品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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