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与畜产品安全监管方案探讨
2012-04-13胡明兴白义虎张国兴安顺清胡明星
四川畜牧兽医 2012年6期
关键词:监督
胡明兴 ,白义虎 ,张国兴 ,安顺清 ,胡明星
(1.四川省绵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四川 绵阳 621000;2.四川省绵阳市农科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 绵阳 621000;3.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 绵阳 621000)
近年来国内外畜产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国家已陆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确保畜产品卫生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多年来绵阳市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与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现对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卫生与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如下归纳总结和探讨。
1 监管思路及重点
《动物防疫法》赋予了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以下职责:一是监管下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对动物卫生工作的指导及畜产品安全工作的监测情况。二是监管下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卫生工作与畜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情况。三是监管规模养殖场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情况,最终达到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动物疫病稳定控制,全市无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
监管重点主要包括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疫条件的运行、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防疫行为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动物卫生工作的可追溯管理、防疫工作效果评价、动物卫生工作的执法监督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
2 监管内容和措施
2.1 落实目标责任制
2.1.1 宣传动员、安排部署。每年初根据当前形势,市、县、乡动物卫生与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都要层层召开动物卫生和畜产品安全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动物卫生和畜产品安全工作。……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