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训练对慢性期脑卒中患者运动功能、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及生活质量的影响
2012-04-13高霞高磊马钊杨恩权李光乐
中国临床保健杂志 2012年5期
高霞,高磊,马钊,杨恩权,李光乐
(1.卫生部北京医院康复科,北京100730;2.北京望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我国,脑卒中发病率高,致残率高,患者常常遗留不同程度的肢体功能障碍,需要长期康复治疗。随着脑卒中三级康复系统的建立,社区康复医疗的开展使得越来越多的患者受益,但是,仍满足不了大多数地区患者的需求。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宣教,指导他们掌握真正实用、有效、简易的康复技术,回到家庭后结合家庭的生活环境和条件坚持长期有计划的功能训练,对维持或进一步提高已获得的肢体功能和活动能力,使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达到相对满意的水平我们认为是行之有效的[1-3]。我们对北京望京社区脑卒中慢性期患者进行了调查,对他们的运动功能、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进行评测,结果显示了家庭训练的积极意义。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2010年9月至11月期间选取研究对象91例,均为北京望京社区2005年1月至2009年9月期间发病,接受调查的脑卒中慢性期患者。其中痴呆(MMSE<15分)5例,伴其他严重疾病10例,予以排除,3例未能参与完成评测被排除,最终共获得满足条件并完成调查评测的病例73例。
1.2 入选标准 首次发病,符合第四届全国脑血管疾病会议制定的脑卒中诊断标准,影像学检查确诊为脑卒中,年龄不超过75岁,病程1~5年,能进行言语或书面交流,配合检查、评测。排除标准:有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能力的伴发疾病:痴呆、合并有恶性肿瘤、严重心、肺、肝、肾功能障碍,精神病限制行动的骨科疾病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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