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析——对“十二五”规划中“两个同步”的解读

2012-04-12陈雪洁

关键词:劳动生产率居民收入十二五

陈雪洁,王 成

(沈阳工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沈阳 110870)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析
——对“十二五”规划中“两个同步”的解读

陈雪洁,王 成

(沈阳工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沈阳 110870)

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了“两个同步”的发展目标,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从“两个同步”的内涵入手,具体分析当前我国提出“两个同步”的原因,并从调整和完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大力拓宽就业渠道和增加居民收入4个方面具体阐述“十二五”期间实现“两个同步”的途径。

十二五规划;两个同步;分配制度;分配格局;国民收入;劳动报酬;就业渠道;贫富差距

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明确提出了“两个同步”,即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这是一种新的提法,它意味着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富强国家的同时,也着力使百姓富裕起来,由“国富”转到“民富”,使百姓不断提高收入水平,拥有更多财富,共享发展成果。因此,有必要对“两个同步”进行深入研究,使这一计划和设想真正落到实处。

一、“两个同步”的具体内涵

第一个同步是指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即在肯定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实现两者的同步。只有在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同时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才能真正体现一个国家的富强。单纯追求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而不考虑居民生活水平的增速,会给国家的长治久安带来严重威胁。长期以来,在五年规划中居民收入增速目标明显低于经济增速目标。例如,在“十五”计划中,经济增长的目标约为7%,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目标约为5%;“九五”计划中,经济增长目标约为8%,居民收入增长目标约为5%[1]。因此,“十二五”规划将年均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从7.5%降低至7%,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从5%提升至7%以上,并且明确提出居民收入增长不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预期目标,即在以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增长的基础上,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率大于等于年均预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只有这样,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才能跟得上国家经济发展的速度。

第二个同步是指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即随着我国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劳动报酬也必须得到同步增长。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企业获取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但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必须考虑职工的劳动报酬情况。因为企业获取的利润是广大职工创造的,职工的劳动报酬有必要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提高,不能只是一味地追求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不顾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况。虽然在一段时期内我国实行的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但是十七大报告创新了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提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2]此时,就必须在初次分配时正确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步,就是调整公平和效率关系的体现,而其中侧重的是公平。因此,要实现两者的同步提高,就要保证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联系,并且是二者同步提高,而不是“一高一低”。两者只有相互促进才能实现同步,才能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两个同步”的实质是把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把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结合起来。这是分配制度和分配格局的一个大转变,它把我国一直强调的“国富”转向了“民富”。这个转变的意义是重大的,它强调了以人为本,目的是让人民共享改革的成果,是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二、提出“两个同步”的具体原因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标。通过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以年均约10%的速度增长,使综合国力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占据日益重要的位置。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国家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百姓的收入不断增长,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并已成为社会各界的新期待。然而,实际情况却是经济增长与百姓收入增长不同步,甚至两者的差距还在扩大,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尤其是当前的收入分配格局和严重的贫富差距已成为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这无疑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也阻碍了经济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具体体现在3个方面。

1.收入分配格局存在不合理因素

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可以分为初次分配格局和再分配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收入格局发生了明显变化:在初次分配格局中,企业所得增长较快,居民所得增长较慢,政府所得波动不大;在再分配格局中,政府所得份额上升速度加快,而企业在再分配格局中处于弱势地位,居民所得继续呈现下降趋势。

《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表明,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来看,1992—2007年,我国政府部门收入增长了9.36倍,企业部门收入增长了10.36倍,居民收入增长了7.66倍。但其中的政府收入没有包括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各种非预算收入,政府实际可支配的收入要比统计数据更多[3]。目前,我国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只占约40%,而国际上许多国家的这一比重都达到了60%。2007年,我国劳动收入份额仅为42%,比顶峰时期的1984年下降了12%,下降幅度超过20%[3]。一般来说,“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发达国家劳动收入份额要么保持高水平稳定,如美国1840—1920年维持在70%;要么逐步上升,如加拿大1900—1980年从45%上升到55%。然而,中国劳动报酬份额的变动却展现出完全不同于发达国家的特征。即使和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俄罗斯和巴西等国相比,我国劳动收入份额也普遍低10%左右。”[4]

我国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比重偏低的格局不仅没有得到再分配的校正,而且再分配还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格局。政府在初次分配中的份额呈上升趋势,且再分配出现了持续向政府倾斜的现象,企业所得份额有所下降。居民所得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份额都比较低。居民收入来源比较单一,基本以劳动报酬为主,劳动报酬在GDP中的比例下降,导致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下降。“1996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中所占比重接近70%,到2006年,这一比重下降到57.5%,下降了12%。”[4]面对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普遍偏低的形势,收入分配格局改革已非常迫切。

2.存在严重的贫富差距问题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居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生产率提高。这种差距不仅表现在不同地区的居民之间,也表现在不同行业的居民之间。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城市居民收入最低的1/5人口只拥有全部收入的2.75%,仅为收入最高的1/5人口拥有收入的4.6%。”[5]这突出表现在收入份额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高低收入群体差距悬殊等方面。而这种差距的不断扩大,无疑对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产生了影响。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中国社会的很多问题都与贫富差距和民众普遍不富裕有着直接的关系,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问题、消费和内需不足问题乃至一些群体性事件,都有着贫富分化的影子。这一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解决不好,既会影响到我国经济增长,加剧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混乱,也会威胁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面对这种严重的贫富差距,国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提出“两个同步”的发展目标,把经济增长率与居民收入增长率联系起来,实现二者的同步提高,对于缓解现阶段不断扩大的居民收入差距将会产生重要作用。

3.居民收入与劳动报酬偏低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不断增强,但计划经济下的收入分配机制仍然在发挥作用,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并没有完全形成。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实际增速明显低于经济增速。全国人大代表杨庆育在2011年“两会”期间指出:“扣除价格因素,1979—2009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9.9%,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7.3%和7.2%。”[6]劳动是居民获得收入的最主要途径,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劳动报酬增长速度不仅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而且也低于GDP增长速度。“1978—2007年间,中国劳动生产率增长了41倍,人均劳动报酬则增长了32倍,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人均劳动报酬。1978—2007年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了39.5倍,而其他非农就业者的平均工资仅增长了16.2倍。特别是2000—2007年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了1.7倍,其他非农劳动者工资则仅增长0.5倍。”[7]2000年以来,我国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明显下降,尤其是2002年以后每年下降约2%,2004年降至47.2%,2007年更是降低到了39.74%[8]。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偏低的比重必然会影响居民收入的增长,这也是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比重偏低的重要原因。

三、真正实现“两个同步”的途径

1.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1)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对居民收入的投入力度。在初次分配过程中,政府是公共收入的主要分配主体,经济发展的成果一般是以政府为主体,通过组织、导向、协调来具体实现的。面对中国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现实,政府应该通过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来解决收入差距过分扩大的问题。在“做大蛋糕、做好蛋糕”的同时,应强调“分好蛋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构建合理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秩序,使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全面缩小。因此,要进一步提高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初次分配的公平。在再分配过程中,要注意进一步完善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和保护,努力实现全国范围的完全覆盖。

(2)要促进初次分配制度和财产关系的公正合理化。面对我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的初次分配不合理、再分配调节作用不到位、分配制度不规范等问题,要在“十二五”时期真正实现“两个同步”的发展目标,就必须分清由财产占有差别导致的收入差距和由劳动差别导致的收入差距,这样才能找到收入分配改革的钥匙。实现共同富裕固然需要加大对收入再分配进行调节的力度,但初次分配制度和财产关系的公正合理才具有根本意义。公平和效率是互为补充的。初次分配关系作为生产领域中的一种经济关系,与生产关系是直接同一的。因此,没有分配关系特别是初次分配关系的合理化,生产是不可能发展、效率也是不可能提高的。实际情况也证明,收入分配差距特别是财产占有差距出现了不断扩大的趋势,如果任其发展而不加以调节,就必然会导致贫富差距的扩大。因此,国家只有在加大投入的同时确保初次分配制度和财产关系的公正合理,才能真正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2.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

劳动者报酬之所以得不到同步提高,根本上是由于没有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因此,要通过工资立法长远有效地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一个保障工资合理增长的机制至少应包括3个标准:①明确我国GDP增长与工资增长的同步性。②用人单位利润的增长应成为劳动者工资增长的指标。因为企业的利润都是由劳动者创造的,在企业获利的同时,劳动者的收入必须得到相应的提高。③物价上涨指数也应作为工资增长的指标。当前我国物价居高不下,必须充分考虑居民的劳动收入和消费水平,通过工资增长将物价上涨指数弥补回来,防止劳动者的实际工资下降。要真正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就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有利于劳资之间和谐共生,更有利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对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很多城市逐步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如深圳上调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广州调至1300元,北京为1160元。这无疑会为当地人民的生活带来裨益,客观上也为其他城市和地区树立了榜样。

(2)加强劳资关系方面的法制建设,严格执行保护劳资关系的相关法律。在法制建设过程中,必须注重立法、司法和执法三者的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并寻求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帮助。除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外,应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与其配套的《集体谈判法》、《劳动仲裁法》、《劳动监察法》和《最低工资法》等法律法规。2011年“两会”中刚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明确提出将恶意欠薪入罪,这对于规范劳资关系、稳定社会公共秩序和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感无疑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应加大劳资关系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劳资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建立集体工资谈判制度。要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通过政府的帮助、企业和职工的共同配合,实现政府、行业协会、工会三方的协调,定期开会就一些重大问题(如拖欠工资、奖金、补助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进行磋商,确保三方达成一致意见。

(4)加强监管,保障职工的各种合法权益。当前,“劳资冲突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一个突出因素,劳资冲突的根本原因是劳资力量失衡。在目前内地劳资关系中,劳方明显处于劣势。”[9]各地大都实行各种吸引投资的优惠政策,而劳动者特别是中低收入劳动者在劳动权利受到损害之后往往得不到较好保护,迫切需要培育有利于劳动者的公平市场环境。因此,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对于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应予以严格处理。同时,要积极热情地做好劳动者维权方面的相关工作,及时处理劳动者的维权诉求。只有这样,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3.继续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面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现状,我国必须继续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应完善税收等收入调节机制,包括制定个税调整、全民医疗教育体制完善等一系列公共政策措施,扭转低收入阶层生活状态不断恶化的趋势。

(1)继续推进税费改革,通过费改税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费负担。通过财政贴息和奖励等多种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中小企业贷款机制和金融产品创新。可以通过财政贴息和奖励及对担保机构进行补助等多种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减少企业再融资的繁琐程序,减轻企业的负担,并运用优惠税收政策鼓励法人资本和民间资本对中小企业投资。

(2)研究开征新的税种和出台新的税收扶持政策,将社会保险费改为社会保障税,修订和完善耕地占用税制度。在再分配支出中,有必要针对以赡养、赠送、继承等为主要形式的居民支出份额制定或完善赠与税、遗产税等财产类税收方面的政策。

(3)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要依法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促进下岗再就业、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涉农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政府应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补贴和救助力度,从而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支付受益度的剪刀差。

(4)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应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坚持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方向,设计科学合理的税收减免与扣除项目以及更为简化、得当的累进税率,真正减轻中低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而适当增加高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4.大力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

就业是民生之本。只有让每个居民都充分就业,居民才能得到维持生活的保障。因此,必须拓宽就业渠道,想方设法让居民充分就业。

(1)就城市而言,要继续发掘促进居民就业的深度和广度。政府应努力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在政府帮助、企业参与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城镇居民就业范围的扩大化,为劳动者实现就业提供机会。应积极发展具有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政府应积极鼓励居民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要为城市劳动者提供完善的创业服务体系,提供适合居民创业的项目,为那些想创业、有想法的创业者提供机会和市场。作为劳动者而言,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和水平,只有真正拥有了就业的条件和素质,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就业。

(2)就农村而言,“解决我国低收入群体集中的农村地区的就业问题的有效办法是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城镇化步伐,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10]280我国目前仍有57%的农村人口,加快城镇化建设是转移农村劳动力的重要途径。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不断转移和发展的过程中,城镇中的生产性工人主要由农民工组成,他们的工资水平并不由其边际劳动产出决定,而是由其在农村的收入水平决定。因此,只有农村发展了,城镇化建设水平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才会提高,从而使这些产业工人的工资水平得到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讲,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是提升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比重的重要条件。要促进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的同步,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①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兴农惠农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走科技兴农之路。②继续加快劳动力转移步伐,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实现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地区的稳定就业。只有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普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才能实现真正增长,我国收入分配格局不利于劳动者的局面也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也只有这样,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才会提高,劳动生产率才能不断增长。

四、结 论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举,在于富民。“两个同步”的提出正是富民政策的具体体现。“十二五”期间,淡化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比重,而将“民富”作为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是执政理念的一大跨越。我们有理由相信,当百姓获得的“蛋糕”与国家的GDP同步增长时,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才会真正得到提高,国家才会更加和谐稳定,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才会更快实现。

[1]詹国枢.一升一降中有深意存焉[N].京华时报,2011-03-06(1).

[2]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EB/OL].[2007-10-25].http://www.gmw.cn/content/2007-10/25/content_688223.htm.

[3]安蓓,何雨欣.“两个同步”体现高要求,国强更要民富[EB/OL].[2010-10-28].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10/28/c_12713503.htm.

[4]金辉.“两个同步”概括“十二五”分配改革要义:专访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研究员[N].经济参考报,2010-12-10(2).

[5]张洪清.谁在故意拉大城市居民收入差距[EB/OL].[2006-02-12].http://news.sina.com.cn/o/2006-02-12/06008181909s.shtml.

[6]新华网.“十二五”规划降低经济增速,提高居民收入指标[EB/OL].[2011-03-05].http://news.sina.com.cn/c/2011-03-05/115122058133.shtml.

[7]莫荣,廖骏.如何看待劳动力价格上升对就业的影响[J].中国发展观察,2010(12):19-21.

[8]朱绍建.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重偏低的原因和对策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0(17):3.

[9]于学伟,丁春福,胡可敬.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劳资关系[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3):268-271.

[10]孙居涛.制度创新与共同富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Exploration and analysis on reform of income distribution system in China:an interpretation of“two simultaneousness”in 12th Five-year Plan

CHEN Xue-jie,WANG Cheng
(Department of Teaching and Research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Courses,Sheny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henyang 110870,China)

On reform of income distribution system,the development goal of “two simultaneousness”is proposed clearly by the 12th Five-year Plan,namely,the simultaneous growth of resident income with economic development,and the simultaneous growth of labor compensation with productivity of labour.From the connotation of“two simultaneousness”,the reasons of why“two simultaneousness”is proposed in China are analyzed,and the approaches of realizing“two simultaneousness”during 12th Five-year Plan are expounded from 4 aspects,namely,to adjust and perfect the income distribution pattern in China,to establish reasonable growth mechanism of salary,to exert the regulating function of tax,and to energetically expand the approach of employment and increase the income of resident.

12th Five-year Plan; two simultaneousness; distribution institution; distribution pattern;national income; labor compensation; employment approach; wealth gap

D632.1

A

1674-0823(2012)01-0071-05

2011-07-24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L07DKS011)。

陈雪洁(1952-),女,辽宁沈阳人,教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和党建等方面的研究。

(责任编辑:郭晓亮)

猜你喜欢

劳动生产率居民收入十二五
新疆城镇化与农村居民收入实证分析
中国劳动生产率及其区域差异的时空演变*
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数说陕西70年”之居民收入
应该重视提高我国服务业劳动生产率
2018年一季度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中国劳动生产率仅为美国的7.4%
国有经济对居民收入差距的非线性效应
我国体育产业劳动生产率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2006-2008年体育产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