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分配理论与公平机制探讨
2012-04-12周凤珍许晓冬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4期
周凤珍,许晓冬
(1.东北财经大学 财政税务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2.安徽财经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3.大连工业大学 管理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
劳动分配理论与公平机制探讨
周凤珍1,2,许晓冬3
(1.东北财经大学 财政税务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2.安徽财经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3.大连工业大学 管理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
介绍了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探讨了公平机制。认为市场经济下初次分配的理论依据是按生产要素边际生产力分配,但实际上是按要素的市场价格分配,市场供求关系常常使得要素价格或多或少偏离要素“贡献”,即“所得”与“应得”不符,从而产生了要素“公共剩余”即经济利润,且“公共剩余”总是被强势生产要素支配或占有。所以,在我国当前强资本弱劳动的基本格局下,要实现劳动分配的公平必须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要素公共剩余;工资集体协商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飞速发展,我国国民收入差距也逐渐增大,贫富两极分化日益严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初次分配是企业内部与物质生产直接相关的成员之间进行的分配,是生产成果的首次分配,也是最基础性的社会分配关系,在收入分配中占主体地位,所涉及的面广量大。虽然其后还有第二次、第三次等多次分配,但力度一次比一次减弱,受惠群体一次比一次特殊,惠及人数一次比一次减少,它们只不过是对初次分配的一定程度的修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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