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交通管理中的行政强制措施
2012-04-12董鹏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董 鹏
(四川大学,四川 成都 610207)
浅议交通管理中的行政强制措施
董 鹏
(四川大学,四川 成都 610207)
《行政强制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是我国行政法治的又一个里程碑。然而,我国行政法领域法规规章数目繁多,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条文数目更是庞大,怎样协调法规规章与《行政强制法》,是以后相关法律整理的一个最要工作之一。从交通管理领域的法规规章入手,厘清交通管理领域的行政强制措施,将有关的行政强制手段分类整理,通过法律位阶的分析方法,发现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并努力提出解决方案。
行政强制措施;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法
前言
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行政强制法》,历经三届人大(九、十、十一届)共十余年,经过多次审议,于2011年6月30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表决通过,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强制法》旨在通过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实施,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我国行政法领域的又一个里程碑,简言之,行政强制法是一部控权法,就是给行政机关立规矩[1]。交通管理领域的行政强制是我国行政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强制法》的出台对规范与约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推进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法治化将产生巨大而直接的影响。本文将依据行政强制法并主要以交通管理行政强制为例,就公安行政强制法治化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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