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院校学员警务射击能力培养现状与提高研究——以湖南警察学院为例
2012-04-12谭长华陈永辉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谭长华,陈永辉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长沙 410138)
警察院校学员警务射击能力培养现状与提高研究
——以湖南警察学院为例
谭长华,陈永辉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长沙 410138)
警察警用枪支使用能力是很重要的警务实战能力,加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员警用枪支使用能力培养教育,对提高警察警务实战工作能力,意义重大。以湖南警察学院为例,对公安专业学员警用枪支使用能力培养状况进行了研究,通过研究,指出了在培养中存在的不足,并根据警察警用枪支使用能力构成因素,结合其不足之处,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建设建议,旨在为提高公安专业学员警用枪支使用能力服务,也为其他公安院校在警用枪支使用能力培养建设上提供一些借鉴。
公安专业学员;警用枪支;能力;培养;提高;研究;警察院校
公安队伍是维护我国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具有武装性质的执法队伍,作为武装性质的队伍,必要时候,关键时候,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中可以使用警用枪支,保障人民警察职责和权利的行使。人民警察使用警用枪支最终目的是为了有效、合理控制违法犯罪事态发展,预防或减小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人民警察使用警用枪支不仅仅是对其射击技术掌握的体现,更是对其枪支使用能力具备的体现。射击技术不等于枪支使用能力。人民警察在警务实战活动中,射击技术是否真正能达到警务实战效果,还受到很多因素影响,枪支使用稍有不当,不但不利于警务实战活动完成,还会有损公安队伍形象,可以说公安民警警用枪支使用能力比单纯的射击技术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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